关于青海省外户籍学生报考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外户籍学生在我校的招生录取与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中职学业并为将来在青海省参加普通高考奠定合规基础,根据青海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就省外户籍学生报考我校的条件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生源范围
1.本地就读生源:在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并按规定参加了民和县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2.周边地区生源:甘肃省毗邻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临夏自治州等)。
二、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生源范围的外省籍户籍学生,在报名时须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基础身份证明: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初中毕业证书。
2.居住证明:考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青海省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在青工作证明:父母实际在青海省经商或务工的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考区招考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随迁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等佐证材料。
4.其他常规材料:近期免冠半身二寸蓝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
三、学籍注册与后续高考报考衔接要求
省外户籍学生在我校完成报名后,其学籍注册及后续的高考报考资格将受到严格审查:
1.实际就读要求: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将重点审查考生的实际就读情况。坚决杜绝“省内空挂学籍、省外实际就读”的违规行为。
2.学籍与就读证明:中职应届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由我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
3.户籍与居住审查:重点核查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海省的户籍或居住证情况,以及父母在青务工、经商等条件是否符合在青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相关规定。
4.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并签订《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在青海省的报考和录取资格。
请外省籍户籍学生及家长高度重视,提前备齐上述证明材料,并及时与我校招生办或当地考区招考机构沟通确认,以确保顺利完成报名与学籍注册。
特此说明。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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